旅店外面,是一条东西向的大街。落日衔山,正好斜挂在街西头的房顶上。路上用弓箭射兔子的那个青年,和黄狗一同往东走来,高声吆喝:“卖野味唻,好肥的野兔,还有獾子!”
但是一路走过来,竟没人理他。有个老人拦住了他,好心地说:“我们这里,没,满地是野兔子。每天出门,捡块石头也能打个一只两只的,当地人不稀罕这个。前面的孙家客店,就是专卖野味的。你拿到他那里去卖,准能卖个好价钱。——看见没有?门口画着兔子和野鸡那家就是。
那青年谢了老伯指点。走到客店门口站住,探头一望,昂然入内。黄狗也跟着进去。
青年走进店堂,四面一看,见公子的案上已经是杯盘狼藉,快要酒足饭饱了,就径直走过去,先摘下弓来,又解下腰间的野味,都放在案前的苇席上,双手一拱:“这位公子,看样子,你们已经吃完了晚饭。这点儿剩菜,能不能赏给我?——哦,是用来喂狗的。”
驭车人见此人来得唐突,很不客气地喝斥:“不得无礼!把你的狗给我轰远点儿!这是大韩的公子!”
总管抬头一看,笑着说:“这不就是刚才在路上打野兔的高手么?一箭中的,好箭法!这猎犬也不错,是应该好好儿犒劳它!我们已经吃完了饭,这些剩菜,你就都拿去好了。”
青年说声:“谢谢!”就把案上的骨头收拢在一个大盘子里,放在席上给黄狗吃,他自己也在案旁空着的一面盘腿要坐下来。
驭车人见他要坐,更不高兴了:“嗨,嗨!把你那双破麻鞋脱下来,扔得远远的。你不看看,我们都是洗了脚换的便鞋?”
那青年连忙答应:“是,是,是!”边脱鞋边问:“您是大韩的公子?请问,您的大名是?”
那公子轻声地说:“在下韩非。足下——尊姓大名?”
他说话慢条斯理的,可能是在生人面前吧,分明有些口吃。尽管他说话的声音不大,但是食客中有人听见公子自称“韩非”,就停止了吃喝,转过头来听。
那青年一听公子就是韩非,立刻恭敬起来,双手抱拳,低着头说:“哟!您就是鼎鼎大名的韩国公子韩非呀!久仰,久仰!在下姓李名斯,‘斯文’的‘斯’——其实在下一点儿也不‘斯文’,货真价实,乡下土包子一个!本国上蔡人。”
总管见他说得风趣,也笑着说:“看李先生的穿着打扮,还真不怎么‘斯文’,倒挺像个猎户嘛。你在上蔡,靠打猎为生么?怎么也知道韩公子的名字?”
李斯转过身来,对总管说:“说来惭愧。在下出身微贱,却自小最爱读书,也曾经拜本邑的名儒为师,苦读多年。在下还只有十几岁的时候,老师就给我讲过韩公子的名篇了。有许多名段,在下还都能背诵呢!不信,我给你们背两段:‘爱臣太亲,必危其身;人臣太贵,必易主位;主妾无等,必危嫡子;兄弟不服,必危社稷。’这是《爱臣》篇开宗明义的第一章。说的是:君主如果宠爱臣下过于亲近,一定会危害到君主自己;大臣过份尊贵,一定会影响到君主的地位;王后和妃子如果不分等级,一定会影响到王后所生的子女;国君的兄弟如果不服从国君,一定会危害到国家。——其实,这也是公子的亲身体会,对吧?再例如:‘明君之道,使智者尽其虑,而君因以断事,故君不穷于智;贤者勑(chì斥)其材,君因而任之,故君不穷于能;有功则君有其贤,有过则臣任其罪,故君不穷于名。是故,不贤而为贤者师,不智而为智者正。……’这一段,是出在《主道》篇里的。意思就是说:英明君主的统治方法,是让聪明人出谋划策,君主只要做出决断就行,所以君主的智慧永远不会枯竭;君主发现贤能的人而任用他们,所以君主的才能就永远不会穷尽;有功劳,那是因为君主善于决断、善于用人,一切功劳归君主;有了错误,那是因为臣下出了馊主意,一切错误都是臣下的。所以没有才能的君主可以做能人的老师,愚笨的人可以做聪明人的君主。——我没背错,也没歪曲公子的本意吧?
韩非被他说得笑了起来:“惶恐,惶恐!这是在下十几年前写的文字,粗浅得很,也大胆得很。”
总管一听他们好像要讨论问题,故意岔开话去说:“那么李先生的箭法……?”
李斯知趣地随着转了话题:“让诸位见笑了,射箭嘛,这是我李家的家传本事。我们乡下人,以农耕为主,农闲期间,不是织席打麻鞋,就是上山打野味,一方面也为贪一口肉吃,一方面无非是想以此换几个钱,贴补家用。”
总管接着他的话茬儿问:“那么说,令尊大人,一定是个好猎手啰?”
李斯意颇自得,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:“正确地说,他是一个勇敢的士兵,一个高明的射手,一个称职的父亲。我们楚国实行征兵制。年满十六岁的男子汉,都有义务去当兵。战争年月,十四五岁的半大孩子都要上战场呢!家父虽然没有身经百战,大小战争也经历过好几十次了。凭着他百发百中的高超射技,也曾经立下过小小的战功。有道是‘善射者死于箭’,家父还算幸运,最后一仗,他左腿中箭,成了瘸子,上不了战场了,就带着弓箭退伍回家。”
总管来了兴趣,接着追问:“从此把箭法传给了先生,先生也就成了当地的神箭手了,是么?”
李斯又一次抱拳回答:“不敢当。当一名弓箭手,百步之内,射‘中’人这么个大目标,并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。据家父说,在战场上冲锋陷阵,就是瞎射,只要方向不错,也能射中一两个人的。不过打仗不是打猎,兔子、狐狸皮薄,射中了就必死无疑;战场上的敌人,都是披甲战士,射中容易,难的是射‘入’,而且要‘贯革而入’,这就不容易了。因为你的箭必须射进敌人的皮肉、身体里面去,才能制敌于死地呀。”
驭车人听了,似乎有些不服,就反驳他:“照你这么说,你父亲中箭没死,都是因为敌人的箭不好啰?”
李斯连连点头说:“没错儿。秦国虽然强大,靠的是人海战术,硬打硬拼,兵器其实不行。秦国没有铁矿,也不会炼铁,戈矛和箭头,都是青铜的,杀伤力不大。我们楚国人都知道:天下的箭弩、宝剑,多一半儿出在韩国。就因为贵国的宛地有铁矿,还有高明的铸剑师傅。可惜:这样好的兵器,当兵的上阵厮杀,没资格使用;不上阵的官员佩带,也不过当当装饰品而已。我们当老百姓的,就更加没福气使用了。”
韩非沉默半晌,这才说:“先生说得不错。在下就是个不上阵的将军,佩带的,也的确是韩国最锋利的宝剑。更其可悲的是:我们韩国虽然有天下最好的箭弩和宝剑,在齐楚燕韩赵魏秦七国之中,我们韩国,现在却是最最弱小的小国。名其为一国,实际上不过是秦国的一个郡县而已。”
李斯急忙站起来躬身谢罪:“啊,惶恐惶恐,在下可绝没有讽刺公子和上国的意思。请问公子,所佩何剑,可否赐借一观?”
韩非起立,解下佩剑,双手递给李斯:“在下所佩,名为‘青锋’,在韩剑中虽然不是最好的,可也是纯钢铸就,对付寻常铜戈、铜剑,绝不在话下。”
有食客看见韩非解剑,站了起来。有的还走了过来。
李斯接剑在手,拔剑一看,果然寒光闪闪。一时淘气心发,从地上拣起一根骨头棒子,挥手一剑:半截骨头抓在手里,半截骨头掉在地上,蹦了几蹦。黄狗跑了过去,把骨头叼了回来。李斯举起骨头,看那碴口,十分光滑,再看看宝剑,锋口不卷,失声大叫:“好剑!好剑!”
这时候围观的食客也轰然大声称赞:“好剑!好剑!”
喊叫声招来了店小二,见李斯把盘子放在席子上喂狗,叫了起来:“嗨嗨,嗨,哪里来的叫花子,懂点儿规矩不懂?怎么用我们上菜的盘子喂狗哇?这盘子你说我们还能用它给客人上菜么?”
李斯自负地笑笑:“我这狗,不敢说比所有的狗都干净,至少比有些人要干净得多。第一它从来不吃屎,第二它一向都是和我共一个盘子吃饭的。这狗,就像我的亲兄弟。我们食则同案,寝则同房。我每次出门,都不用带钱,只要带着它和弓箭,我这一路上的吃饭住店,就全都有了。你说,我能亏待它么?”
店小二没好气地说:“你要摆谱儿,上你们家摆去,这里可不是你家。这个盘子,你得赔。”
李斯撇了撇嘴:“不就一个上了釉的土陶盘子么?好说!”指指地上的猎物:“这里是三只兔子一只獾,够不够赔你的盘子了?”
店小二也撇着嘴说:“说了半天,你不还是没钱么?这事儿我可作不了主。老板,请过来呀!”
店老板其实就在柜台边坐着,听见叫喊,应声而来。
店小二指着地上:“老板,这个客官用咱们的菜盘子喂狗。我要他赔。他要拿这三只野兔一只獾抵账,您看……”
店老板分明觉得有利可图,连忙点头哈腰:“这个嘛,嘿嘿,好说,好说!”
李斯倒瞪起眼睛来了:“你以为这四头野味就赔你一个盘子么?别蒙人了。我这一路走来,沿途都是靠打猎吃饭住店的,兔子、獾子什么价,我知道。一个土陶盘子什么价,你们自己也知道。”
店老板急忙转圜:“嘿嘿,好说,好说。你这三只兔子一只獾,我都收了。还管你在下房通铺上住一夜,外加一碗酒、两个菜、三碗饭,怎么样?”
李斯摇摇头:“饭菜就免了,你给我折成钱吧!这里满桌子饭菜,我一个人加上狗,都还吃不完呢!倒是酒可省不得,你给我再来一缶吧。”
管家分明对李斯有了好感,插嘴说:“李先生不嫌怠慢,请慢慢儿用。酒菜不够,让老板给你添,钱算在我们的账上。我们开了两间房间,李先生不嫌弃,可以和我们的车把式王大胡子一同住。吃完了,请过来和我们接着聊。”
李斯听说连吃饭带住宿,问题都解决了,高兴地一抱拳:“那就谢谢韩公子了。”
店小二听见,嘴一啧,点点头说:“得,这一回可便宜了你了。你白吃白喝,还白住房间,净拣便宜呀!”
李斯两手一扬:“你要是觉得吃亏,我就送你几个字吧!我这一路走来,如果没遇见野兔、狐狸什么的,就靠卖字吃饭住店。我看你们旅店店堂不小,客房也多,怎么门口连个招牌都没有?”
店小二自以为是地一歪脑袋:“我们这里的店铺,不兴用招牌。第一是没人会写大字,第二是即便有人写了,有几个人认识呀?到了这里,只要一提‘逍遥野味店’,谁不知道?再在门口画只野兔子,谁不明白?”
总管正站起来要和韩非回房间,听见李斯说要写大字,站住了,替李斯解说:“如果有块招牌,不就显得你们的店与众不同、更加高雅了不是?有人愿意帮你白写,你还不乐意呀?”
店小二抓抓脑袋:“这话倒也是。不过这事儿也得我们老板拍板,我可作不了主。——老板,请过来一下!——老板,这位客官,愿意给咱们写块牌子。不收钱。”
店老板嘿嘿地笑着:“有这样的好事儿,难道我还不愿意么?只是,嘿嘿,只是,我们小店,不但没有这样大的笔、这么多的墨,一时间也没有这样大的木板用来写招牌呀!这可怎么办呢?”
李斯不假思索地说:“这个好办。这一路走过来,我给人家写的招牌,也不是一块两块了。我来教你一个好办法:你家做饭做菜,总要烧柴吧?用柴烧火,锅底总有锅底墨吧?你用铲子把锅底墨铲下来,研细,用油把它调了。——什么油都行,有干得快的桐柚,当然更好。笔么,你给我找一块破搌布来,越破越好,找根线绳把它绑在两根筷子上,不就是一支大笔了么?没有现成木板,你不会摘块门板下来呀?再不然,拿一张单人苇席来也可以嘛!等它干了,四边用四根木条钉在门上边,不就行了?”
店老板对小二一努嘴:“还不快按客官说的去办?”
店小二反问:“我摘哪块门板哪?”
店老板犹豫半天,这才说:“先撤你铺上的席子吧!”
店小二大吃一惊:“啊?!”
店老板急忙安定人心:“回头我给你换令新的。”
店小二招呼几个伙计,手忙脚乱地准备起来:有的铲锅烟、调油,有的用破搌布绑大笔,小二回房去撤炕席……
店里的众食客,见李斯要当众挥毫,在当时,这可是难得一见的事情,即便是已经吃完了饭的,也不走了,都惦着看看这“写大字”的场面。
毛笔,相传是蒙恬发明的。据说是蒙恬领人修长城,从粉刷墙壁的刷子得到启发,才发明了用兔毛做毛笔的技术。但是李斯巧遇韩非的那天,蒙恬还不到十岁。那么李斯时代有毛笔么?考古发现,战国时代的竹简,有用刀刻的,也有用笔墨书写的。正确的结论,应该是在蒙恬之前,就已经有了毛笔了,蒙恬只是改进者而已。所以李斯的书法,是笔法而不是刀法。
李斯见一切准备就绪,又问:“老板,你的店招牌,打算怎么写呀?”
店老板倒真为难了:“这个,嘿嘿,小人不识字,随便客官怎么写都可以。小人姓孙,行二,就写‘孙家客店’或者‘孙二客店’,可以么?”
李斯摇摇头:“刚才我在街上,人家可说你这里是以野味闻名的。只写客店,不写野味,好像埋没了你家的手艺了吧?”
店老板解释说:“做野味,那是我内人的手艺。要不,就写上‘孙二娘野味店’,怎么样?”
李斯又摇摇头:“可你们开的是旅店,单说‘野味店’,不是又把旅店埋没了么?”
店老板没主意了:“这个……嘿嘿,你看……嘿嘿……”
李斯一乐:“要不,就写‘逍遥野店’四个字吧。‘逍遥’是你们的地名,‘野’是野味,‘店’是旅店,不是全都有了吗?”
店老板满意地点点头:“好,好!好主意!就这样定了!”
店小二把准备好的物品铺陈在地上:“客官,根据您的吩咐,一切准备妥当。”
李斯卷起衣袖:“好,我来写!”
李斯握“笔”蘸“墨”,当众挥毫。众人围观。——“逍遥野店”四个字,是自右向左写的。写完以后,众人轰然叫好。
韩非见了,不由得啧啧称赞:“李先生的这一笔字,果然是龙飞凤舞,风流潇洒,不说‘后无来者’吧,至少是‘前无古人’了。——李先生怎么不署上自己的名字呀?”
李斯莞尔一笑:“老板,听见了吧?把这招牌好好儿保管起来,过若干年,等我李斯功成名就之后,也许就千金难买了呢!我李斯今天还是个无名小辈,就是写上名字,有谁知道我?得,写个名字,就算是我的记号吧。”
李斯在席子的左下角写上“通古斯文”四字。当然,是直写。
可以毫不夸张地说:李斯,的确是中国古代篆书书法的第一人,只有后来唐朝的李阳冰和他齐名。但是李斯的书法,除了在泰山留下了刻石之外,并没有“真迹”流传。如果他写的“逍遥野店”能够保留到今天,那可就不是“国宝”,而是世界级的珍宝啦!
李斯写的旅店招牌,当然是演义,不是真事儿。不过据说也有人自称看见过李斯的真迹。右图就是其中之一。至于是不是真的,那就只有天知道了。
总管歪着脑袋看了看,问:“这‘通古斯文’四个字,是什么意思?‘通古斯’,是先生的字还是号?”
李斯放下“笔”:“‘通古’,是在下的字。‘斯文’嘛,可以说是‘李斯的文字’,也可以说是我李斯不够斯文,故意冒充斯文的意思!哈哈!”
韩非被他逗乐了:“哈哈!李先生真是个风趣人物!”
总管看看窗外:“这一折腾,天都黑了,李先生还没吃饭呢!老板,李先生要什么酒菜,只管上,由我们付钱。”
韩公子和总管站起身来,打算入内。驭车人用一块粗布把两个铜爵包起来。
李斯见了,问:“你这爵,不借给我用用啊?”
驭车人鄙夷地说:“美得你!别蹬鼻子上脸了!总管善心,把这些酒菜都赏了你了,你还不知足哇?你不想想,这爵,可是你用的?你也配用么?你不看看,我用的是什么?”探头看一看缶口:“剩的酒还有两碗呢,不够你吃的?”
李斯摇摇头:“这两碗酒,还不够我家阿黄吃的呢!你别狗眼看人低,一旦我李斯发迹了,我用黄金爵款待公子!——你嘛,我用阿黄的狗食盆子款待你!”
驭车人更加鄙夷地说:“就你?也想用黄金爵?做你的白日梦去吧!”
总管见他们两个斗嘴,出来圆场:“大胡子,不要小看人家哟!‘将相本无种’,李先生志向远大,怎见得人家就不能当丞相?”
驭车人抱起了铜爵,甩下一句:“他要是能当丞相,我这‘王’字倒着写!”就管自跟着公子进后院客房里去了。
看热闹的人中不知道是谁说了一句:“‘王’字倒着写,还不是‘王’字么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