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车驶进了那个叫做“十子街”的小镇。狭窄的街道两旁,房屋低矮,摊贩零落。
两千多年前的中国小城镇,即便是“县城”、“郡治”,也不过几千户人家,有两三万人口,就算是“大地方”了。这个“十字街”,因为是南北交通的“通衢”,店铺还算是比较多的,但也多数是平房。
马车从街的西头驶入,在一家客店门前停住。
客店门口没有招牌,也没有字号,只在屋檐下挂着一把破扫帚。——这是“幌子”,表示这里可以住宿。大门两面,用石灰水画着一只野鸡,一只兔子。——这是标记,表示这里有野味供应。古代识字的人很少,这种路边客店,有这样的幌子和标记,就几乎人人都知道、都明白了。
驭马人说:“公子,这里就是逍遥,当地土名‘十字街’。如果回郑城,咱们一路往北。不过得走六十里,才有个比较大的镇店叫张桥。不论您回不回郑城,看起来,咱们今天只能就在这里住宿了。”
总管看了看那客店,觉得太小了,眉头一绉,问:“没有别的大一些的客店了么?”
驭车人分辩说:“您别看这客店不大,房间倒还干净明亮,酒也不错,特别是老板娘做的野味,是她的拿手好菜,远近闻名。许多客商,都宁可多赶或少赶几里路,到她这里住宿,图的就是吃她做的野味呢!您不想试试?”
韩非痛快地说:“好吧。反正你是这条路上的老熟客,听你的,不会错。”
客店主人听见门口有车马的声音,和小二迎了出来。
客店主人见是老熟客,急忙招呼:“王客官少见,您有好些日子没来我这小店吃野味了。快请!今天是?……”
驭马人跳下车来,一面扶总管下车,一面回答:“今天我是送我家公子回郑城,路过这里,特意请他来尝尝你家娘子的手艺。”
客店主人急忙躬身行礼:“公子光临,这是小店的光彩。小二,快把车子赶到后面去!把车上的东西卸下来!”
小二帮着把车赶到后院儿,帮着把行李搬下车来,把马卸了套,喂上,这才带着三个客人从后门进了店房。先开了一间明亮的上房,房内有两张大木床和案几之类,供公子和管家住。又开了一间下房,只有一条通铺。驭车人一面把自己的铺盖打开,一面询问小二今天都有什么野味供应,上什么菜,吩咐他赶紧去准备。
古代的小客店,一般只准备床铺,不准备铺盖。多数客人,都是自己带着铺盖来的。这一方面有嫌客店的被褥许多人用过,未免不干净,一方面也因为自己如果不带被褥,是要向店家租赁的。因此,讲究的人,都自己带被褥;想省钱的人,也自己带被褥;只有背个包袱用两条腿走长路的人,才会为了减轻负担,不得不用店铺里的被褥。
三个人都洗了脸、洗了脚,听见小二相请,这才来到客店的店堂来吃饭。
店堂当然直对街路。店堂中和大门相对的部分,是一条土甬道。甬道的终端,铺一张大苇席,席上放一张二尺多高的“大案”,这是“雅座”;雅座的两边,一边是老板算账的柜台和通向厨房的门,一边是通向后院儿的门;甬道的两旁,铺四张小苇席,每张苇席的中央,各有一张一尺多高的“小案”,样子像小炕桌,这是“散座”。
韩非等三人,在中间那张“大案”旁边盘腿席地而坐,吃着丰盛的野味晚餐。桌子上除了碗筷饭菜之外,有一个巨大的陶罐,还有两只青铜铸造的爵。
这个陶罐,名字叫做“缶”,是盛酒的器具。当时还没有黄酒、白酒,所谓的“酒”,实际上就是“醪糟”,也就是“甜酒娘”,一般都要经过加温、或加上青梅煮过以后,用筷子扒拉着吃,所以叫“吃酒”。当然也有人把酒糟滤掉单喝那“清酒”的。所以酒坛子端上桌来,要过筛,酒店里的行话就叫“筛酒”,一直流传至今。至于那两个三足的青铜器,名字叫作“爵”,在当年就很名贵,只有王公贵族才能用,当然不是这家小客店所有的。用不着介绍,肯定是韩非的管家自己带来的啦!
驭车人一面津津有味地吃着兔子肉,一面自负地说:“公子,我说的话,没错吧?有道是‘天上龙肉,地上兔肉’。这盘卤糟兔肉,让老板娘这么一整治,不事先告诉您,您哪知道是什么肉哇?”
总管笑嘻嘻地说:“听说兔子肉本身没有什么味道,全靠佐料。和什么肉一起炖,就是什么味儿。我倒是真没吃出来,这碗兔肉是用什么肉一起炖的。”
韩非一面品味兔子肉,一面慢条斯理地说:“老板娘的手艺,果然名不虚传,有特色。酒也不错。下次路过,一定还要来这里吃。”
总管笑了起来:烽火连天,这一次能顺利出来、平安返回,就很不容易了。谁知道下次什么时候才能到这里呀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