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章(1)
男子的手中,握着一支玉笛,他把玩着,目光最终落在那处刻字的地方。
那是向夜歌送给她的笛子,上面有向夜歌亲手为她刻得名字,她特意将其别在腰际,贴身携带,唯怕会丢失了。然而如今她的衣服既已被换去,笛子自然也会离身。“还给我!”檐榭急忙上前去抢,那男子却躲开她,开口道:“姑娘有意更名,想必是欲忘记过去。”
“用你管?你把它还我!”猜得对又如何,檐榭只一心要将东西拿回来。
“可要忘记过去,最首要的,却是要抛却有关于过去的人和事物——这一点,姑娘应该是明白的才对。”话音刚落,只见得男子忽然扬起了手。檐榭还来不及去抢,玉笛已经被他从窗口扔了出去,摔在外面的假山上,碎了。
春阳依然明媚,照在一地的碎琼之上,反射出刺眼的白光。
那一瞬间,檐榭只希望自己是没有眼睛、没有耳朵的,于是可以看不见,听不到……那她的玉笛就还在,还在身边。
她没有向那男子还手,只是定定地望着窗外,然后,哭了。
似乎经历这些事情,兜兜转转,遇到失去,她从未这样痛快地哭过。一直哭,哭到声音喑哑,天昏地暗。看到玉笛碎掉的那一瞬,檐榭觉得好像生命中极其重要的一件东西被生生抽离了,那种难过,她从未经受过。她以为易容更名,就真的能摆脱对过去的依赖,可在现实面前,自以为是的坚强却如此不堪一击。
(2)
时间就这样静静流逝。良久,见檐榭终于镇定下来,想来也哭得累了。男子沉声唤道:“姜良。”
应声进来一名青年男子,约三十岁左右,身穿黑色风衣,左手拿着一本紫色镏金纹小册,右手执笔,便在册上写着,口中边念道:“檐榭,女,钺江王王府第九十九名暗客。”
“什么暗客?”檐榭已经将眼泪擦干,听到那男子这番念白,不禁疑惑。
“‘暗客’是指王府中培养的杀手、细作等。姑娘可以画押了。”黑衣人毫无语气地说着,侍女已将印泥呈到檐榭眼前。
这算是什么?她檐榭自小向往的是无拘无束仗剑天涯的自在生活,怎能无缘无故在这个古怪的地方做什么暗客?!檐榭一皱眉,别过头去,啐道:“开什么玩笑!”
“姑娘,你别无选择。”黑衣人许是怒了,声音转冷。檐榭扭头刚要反驳,却在对上黑衣人的眼神的那一刻,将话生生咽了下去——这……这不是那日只用一个剑柄就把她敲晕的那个人吗?!
看来这是,说什么都走不成了。
檐榭仔细考虑了片刻,道:“那也不能就让我这么平白无故地来给你们卖命吧,酬金——”这次她面向了那个锦衣男子,黑衣人是会杀人的,她得小心一点。
“把自己当成赏金猎人么?”那男子反问,一双好看的凤目终于直视她。
“废话少说。”
“一年三百两。”
“太少啦。”
“——黄金。”
“成交!”檐榭利落地在黑衣人递过来的小册上按了手印。
“自明日起接受训练。”锦衣男子丢下话,转身离开。
黑衣人慢悠悠收起册子,笑道:“你还是第一个敢跟王爷讨价还价的。”然后便也离开了。
其实檐榭心中盘算的是,既然一定要留下,那就不能白等着,应该一边赚着钱,一边寻机逃走才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