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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子:南京旧事

书名:爱情妖精 作者:凤青钗 更新时间:2017-01-22 17:18 字数:2690

    冉迪是我小时最要好的女友之一,我很珍惜我们这种打小就开始的友情,所以她订婚那天,我专门请假去了南京。

    冉迪为什么要选在星期一举行订婚仪式,我不必问她也知道原因,她对人对事永远挑剔,永远保持着审视的态度,她会利用每一次机会检验每个人与她的关系或者关系的深浅。当然这次也不例外,她要看看有多少人会为她专程请假。

    冉迪的未婚夫是南京师范大学的老师,人不出人,貌不压众,面对着并不太多的朋友,还是腼腆地红了脸——从这点我倒觉得他在课堂上一定是意气风发,指点江山。

    很多人脱离了工作环境,就讷讷的仿佛变了一个人。

    我也是这样。

    冉迪说,他叫孙灏。

    这是我从冉迪那里知道她要订婚后,第一次听到她提起这个男人的名字。

    我和他握手时,觉得他的手柔软而冰冷,手心是微微的冷汗。

    南京这个城市可说的故事实在是太多,想要大气恢弘的,你可以研究它作为六朝古都的风光;想要风花雪月的,你可以翻翻秦淮十里所留下的故纸堆;想要下里巴人的,不妨坐到夫子庙里只管饱了肚子就是。

    当然,如果你和我一样,什么都不想干,那就在布满法国梧桐的大街上,摇晃在脂粉堆里顾影自怜或是左顾右盼吧。

    法国梧桐其实不算是真正的梧桐,只是叶片长得像中国的梧桐。它的血缘也相当可疑,只是被法国人带来南京,才被含混地称为法国梧桐。它还有个相当猥亵的学名叫二球悬铃木,这样的名字存在于诗书满城的南京,简直就是一种文化上的践踏和蚕食。

    不过这些高大魁梧、树皮斑驳的仿梧桐树,叶落讲究时间分寸,也就逐渐地取代了身材笔直、平滑翠绿的中国梧桐,满大街整齐划一,看上去很干净整洁。

    只是,再没了梧桐阶前雨的韵味,还会掉落毒虫,连我这种真正的书呆子也少了打量它们的兴致。

    我百无聊赖地闲逛着,心想冉迪为什么挑在暮春时节订婚,害得我在南京看不成幽幽的桂花也看不成傲雪的梅花,就连号称四大火炉城市所特有的炎热我也感受不到。

    在这个人声鼎沸的都市里,我无比惆怅地停住了脚步,然后,我发现,我迷路了。

    那时,我和石睿分手刚七天。

    春天是一个很好的季节,连一年四季都会交配的猫也忍不住要嘶叫出它们的疯狂和渴望,好象它们没机会相亲相爱。

    小时候作文里写到春天,我总要写两个短语:春回大地,万物复苏。其实这是两个性暗示很强的短语,报社的杜编曾经在酒桌上嘿嘿地笑着说:“小时候你不懂装懂,要碰上一个小姑独处的老师,可真够她难受的,一个班上至少有三十以上的人天真无邪地提醒她春天到了。”

    春天真的是个好季节,非常适合恋爱。

    所以在石睿要和我分手时,我哭着说石睿你不能太绝情,这么好的春天人人都在恋爱,你不能丢下我拍拍屁股走人。

    石睿对我说:“你说错了,春天适合分手,因为这个季节伤口总是特别容易愈合。”然后他抱着他最后一包东西摇摇晃晃地下楼,开着他的POLO大眼睛扬长而去。

    冉迪说,开着女气车的男人多半自恋,他不甩了你你早晚也会甩了他。

    但是我是多么地迷恋石睿,他笑,他赖皮,他生气,就连他睡觉时张大了嘴那傻里傻气的样子我也喜欢得不得了。

    我蹲在一棵梧桐树下面,眼睛湿得一塌糊涂。

    手机响起,是郎中的声音:“蝈蝈,人在哪里?怎么转眼就不见了?”

    我在他熟悉的声音里哽咽得象个不到五岁的娃娃:“……我迷路了……”

    郎中不知道我的眼泪是因为石睿,又气又好笑,长叹一口气说:“带钱包了吗?打车到某某酒店,我在41楼,4114。”

    我忍住眼泪压低声音问:“某某酒店在哪里?”

    郎中顿时在那边没了声音,半晌说:“司机肯定知道,天红他们也在这里,我就不下去等你了,乖,不哭,等你过来。”

    我含混地应了一声,就等着他挂电话。

    郎中那边半天没反应,我忍不住喂了一声,他也就喂了一声,我纳闷地问他:“你怎么不挂?”郎中“哦”了一声,挂了电话。

    他说天红他们都在,可我没听见任何声音,那边安静的,象黄昏的稻田。

    我到了郎中那里,却发现天红他们真的都在,连刚订婚的冉迪也在,几个人坐在地毯上嘻嘻哈哈地喝酒吃零食。冉迪嘴里嚼着薯片,瞪着水灵灵的大眼睛看我的红眼圈,刻薄地笑着说:“你还怀念着当试纸的岁月哈?”

    除了冉迪和我,没人知道这个典故。

    石睿私下里被我叫做石蕊,而我,就是一遇到石蕊就变得粉红的试纸。

    我懒得理她,恹恹地瘫在床上,仰面而睡。

    冉迪扑上来摇晃着我说:“蝈蝈,你看,天红和郎中这么好的两个男人在,你干嘛没精打采的?换到我,早就虎视耽耽了。”

    李天红咧了嘴,靠在桌子边上嘿嘿笑着看冉迪:“你不要光虎视耽耽嘛,你可以饿虎扑食,我等你!”

    冉迪也笑:“我怕你承受不起。”脸却有点红。

    李天红说:“那你跟我回成都嘛,回成都我就承受得起了。”在冉迪不解的眼神中,他坏笑着补充,“你知道,成都嘛,爱与欲的都市,中国的阿姆斯特丹。”

    冉迪手边的红酒杯就飞进了李天红怀里。

    王欧安静地看着我,一双睫毛长长的大眼睛眨了又眨,然后温柔地说:“蝈蝈,好久不见。”

    王欧和郎中是小学时的同桌,好象也是他青梅竹马的邻家小妹,认识的时间远远长过身为高中同学的我们几个,那时天红他们常拿王欧开郎中的玩笑,郎中不承认也不否认,大多一笑而过,没想到,两个人就这么不清不楚地粘在一起,这么多年。

    连郎中千里迢迢来参加好友的订婚仪式,她也跟了来。

    严格的说,除了冉迪,我最亲近的女友应该就是王欧了,但是奇怪的是,我和她一直保持着不咸不淡的来往,以及若隐若现的冷漠。

    书上说,同性好友特别少的女人,性格上或者心理上总有着致命的弱点,我想,我就是这种有性格缺陷或者心理缺陷的女人。

    晚饭是郎中做东,就在酒店贵宾楼的中餐厅。

    我们坐着闲谈,王欧穿着一身素淡长裙熟练地点菜点酒安排饭后活动,郎中身体前倾地和我们亲切交谈。

    冉迪眉飞色舞地讲着南京的种种新闻,生动的脸上流光溢彩,李天红眉开眼笑地看着她。我象个局外人,看着面前这四个从小就熟识而现在感觉非常陌生的人,突然间,觉得索然无味。

    人就是这样,很多人只能陪你一段路,很多人只能和你回忆。

    当那份友情或者爱情不再会长大时,属于彼此的,也就太少了。

    没有人问我在想什么,也没有人问我现在过的怎么样。

    从小到大,我一直都是个把心事埋在心底的人,他们已经习惯了我的沉默,已经习惯了我的面无表情。

    然而此刻,我是多么需要倾诉,需要安慰,需要呵护,需要温暖。

    只有王欧不断地看着我面前满了又空空了又满的酒杯,但她一句话也没和我说,长长的睫毛扑簌簌地扇动着,偶尔,看一眼郎中。

    吃过饭,夜色深深。

    醉眼朦胧间,在电梯口,我看到冉迪偎依在李天红的怀里,娇嗔地捶打着他,李天红收敛了平日里的嬉皮笑脸,抱着冉迪娇小的身体,脸上挂着罕见的憨厚笑容,郎中不发一言地看着他们,嘴角一点点笑。

    而王欧,那双长睫毛的大眼睛,依然不躲不闪地看着我。

    我头痛的厉害。

    早上醒来时,郎中靠坐在我旁边的那半张床上,唇上衔着一支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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