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,再次遇见,既遇见了莎莉,又遇见了陈默然,到底是选择,还是,被动?
那时候的陈默然,安静的时候像只小猫,疯狂起来,就是得病的疯狗,原谅他只能说这个解释很适合。
“小姐?什么小姐,你才是小姐呢”虽然嘴上那么说,却还是撇着他的胳膊,不客气地伸手攀附,然后站了起来,一瘸一拐地王下走,不,应该说是跑,地下的气温很高,他这个穿鞋的,都能感觉炽热,更别说这个光脚的女孩儿。
他不好管闲事,所以,也只是看着那绿色的身影消失在下坡,自己也转身离开,他从未想过,还可以再遇见。
原来她还只是个初中生,可是,那句你才是小姐那句话,感觉她好像懂很多似的。
他在隔壁中学的高中部,因为帮学校一个好友的弟弟打架,在去打架的路上遇见了那女孩,他都还记得她,她却是正眼都没瞧他一眼!
“喂”心理作用感觉面子挂不住似的喊住了她,他身后的兄弟以为他要打的人是这娇俏的女孩儿,忙说,“诶,大哥,咱不是不打女生的吗?”
“谁说我要打她了?”
说话也没忘记紧盯着转过身有些茫然地看着他的女孩儿,看她这眼神就知道,自己一定是被忘记了!
他李莫谁谁?那可是高中部的传奇人物!谁不知道他?
“有事吗?小姐”
…
他的兄弟只觉得阴风阵阵且有JQ,这女孩儿明显地对自己老大说,小姐,有事吗?…
“你再说一次?”他莫名其妙地没觉得生气,反而是高兴,她是记得他的,虽然被记得的方式不是很好。
“再见”李默然无视那些人惊愕的表情,甩甩小书包,大步朝前。
“喂”这女生怎么说变脸就变脸?
李莫想也没想,伸手直接扯上女生的书包,这悲催的书包,劣质的书包,就此,被拉扯成了两半…
书籍散落一地。
陈默然彻底生气了,“有病啊你,有事你就说,没事干嘛扯我书包?”
匆匆收拾,留下呆愣的李莫抱书离开。
“大哥?大哥?你没事吧?”
“滚”
一张枯黄色的信封在灰黑的地上显然入眼,李莫拾起,打开看了眼,呵呵一声,这小妞,还会不来找自己吗?
这小妞,文笔还不错嘛,以后有的威胁了,看来,以后写作文,也可以找她,呵呵。
若是时光有张不老的脸,那多好,你一如既往,温暖慈祥———题记
从来不会有那么一个人,爱你,如同他的整个生命,但是,总会有那么一个人,爱你,如同他一半的命。
打从娘胎到现在的近二十岁,我的记忆时好时坏,有时候会忘记早上决定要做的事情,有时,会记起很多年前做的一个梦。
我不懂这是怎样的记忆混乱,但也庆幸,这样的混乱,让我不容易忘记某些人,某些事,我珍视,却也失去的过去。
我爱她,却也是在失去的那一刻,才知道,自己爱她,爱到刻骨铭心,到现在,也不能忘记。
失去她的那一天,我还嘻嘻哈哈地和同学打闹,考虑着下课后要去吃什么,明明已是高一快期末了,我也没觉悟要做好复习的准备,明明前天晚上还梦见她的背影,渐行渐远,梦醒,然后不安,不安,却瞬间忘记,接到她离开的哪个电话,刹那的恐惧,关于她远久的记忆,如同开闸的水坝,一瞬间喷涌,一瞬间,压抑地感觉自己不如死去,可我,却也只能无能为力地哭泣。
从学校到老家需要一个半小时的车程,我没钱打的,也没想过外借,或许潜意识里,希望自己更迟一点,再迟一点,那具冰冷的尸体,不能触摸,再热,也只能是滚烫的泪水。
我一直哭,一直哭,泪水模糊的双眼,悲伤到绝望的心情,无暇顾及别人异样的目光,此刻,对我最重要的,也终究是离我而去。
十七岁,我从学校哭到了家里,在她的灵堂前,哭到自己累了,泪水却也绵绵不绝,因为她的死,我流了十七年来,或者是到我现在的二十年来,最多的泪水。
或许正因为如此,体育课被篮球砸了四次,一次砸到脑袋,只觉得疼,钻心的疼,却,眼睛涩涩的,怎么也没泪意。
我爱她,却再不能爱她,只能悼念,悼念却不能哭,哭了,我会想,她会担心,而我最好的对她的爱,就是不让她担心……
她离开不久的那几日,每夜,脑海里都是她慈祥温和,有时会稍微生气我的固执的表情,每个表情,好似她真的还在我身边,却也是深夜窗边的冷风在提醒我,那不过是梦,从此只是梦了…
我曾说过一件事,他们不相信,她也不相信,她说我那么小,怎么可能记得。
是啊,七岁的我说自己一岁时被背在她的背上,背到大坝里,听着黑夜的虫鸣,而她,摇曳着已经有些苍老的身体,低哼着,不好听地沙哑,却也足矣让我安心,安静的喃喃自语…
爸爸不信,妈妈不信,她也不信,没关系,我记得就行…
父母外出打工,也只有晚上才会见上一面,所以,对于感情,更多的,是对于她,而父母,不过是见面时该称呼的名号罢了。
她的怀抱很温暖,暖到我一离开就会不安,会哭泣,也是后来慢慢长大,知道自己不能太过依赖,于是和她分开,第一夜,我是做着噩梦醒来,而她,坐在我床边,拍打着我的肩膀,说着,没事了,没事了,黑夜里我看不清她的表情,也不知道她如何得知我做了噩梦,如何在黑夜里摸索到我的床边,现在想起,心里针扎似的疼…
那时候的我,也明白她对我的好,所以,打从心里地想要回报,我喜欢看书,曾看过一句话,树欲静而风不止,子欲孝而亲不在,语文成绩还不错的我自然知道这句话说的是什么,却也仅限于自己的能力,只要是吃的,最先给的,一定是她,买吃的,也尽挑些她喜欢的,适合她吃的软和的东西,很多次,连母亲都嫉妒,我什么也不说,心里明白,她对我如此之好,这些,多么微不足道。
不是没有闹别扭的时候,毕竟,那时候自己年轻气盛,觉得她与自己年龄上有代沟,不懂自己的思想,而自己才是正确的,不理会她的苦口婆心,直到自己犯了事,出了错,才会吃一堑长一智,后悔不听老人言,吃亏在眼前。
她在一天天的老去,偶尔,会说她死了我怎么办,我不敢想象,只是硬着口气说不会死,会活一百年。
我是真心希望她可以活一百年,一百年有多久我不知道,我知道的是,我多希望她可以活到我死了她再死也不迟。
我甚至很犯傻地在星空下许愿,希望用自己十年的寿命去换她的健康,一直被她护在她并不丰满的羽翼下,我脆弱着,偶尔坚强着…
我爱她,不如她爱我我一般,她爱我,如同爱自己的半个生命,我爱她,仅限于她所存在的时间。
她走了,也带走了我的爱,现在剩下的,只是想念,爱,被时间消磨,只剩下记忆的怀念。
多希望时光有张不老的脸,她一如既往,从前从前,现在现在,不用改变……
我亲爱的奶奶……
再没多久,莎莉回来了,对于莎莉和陈默然,他心里,有些分不清感情。
现在呢?
到底又该怎样呢?
他不是花心的男人,可是心里总装着两个女人,是要好好想想了,安顿好醉酒的陈默然,李莫拿出钥匙,将那个锁着的门开了开,抽了一晚上的烟。
莎莉呆在自己办公室内,其实离萧桠枫就一个门板的距离,她不知道萧桠枫怎么想,也不知道李莫什么心思。
记得当初有段时间是和李莫一起的,上学放学,那时候,还没遇见易清。
那时候,她想得天真,也想得不多。
莎莉一直想遇见这样一个男人,他不用很帅,太帅的桃花太多,而自己这一点也不粉嫩的花儿,就算是遇见,也不过是擦肩而过,连相忘于人海都不用。
他不要很贴心,太贴心的男人一看就是个情场老手,等热情劲儿一过,深陷的弥足的一定是自己,那男人一定抽身爽快。
他不要太有钱,有钱的男人总觉的自己有资本去随意采花,万花丛中过,花叶沾衣身。
莎莉把自己的择偶标准做了个总结,总结出了三个字,林匆。
林匆是谁呢?
也就是现在莎莉所暗恋的男人。
男人,莎莉将一高三的男生称为男人,姑且可以看出此男在莎莉心中处于怎样的位置,怎样的具有男人的魅力。
林匆,班上除了莎莉都叫他大海,之所以莎莉不愿意这样称呼,是因为莎莉觉得此绰号庸俗至极,有毁林匆高大勇猛的形象。
所谓的高大勇猛,其实也不过是莎莉情人眼里出西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