惠心为什么要抓人呢?又为什么要躲藏在迷失林,难道她不害怕那些食人树什么的?雨夕始终想不清楚。
一路找过去,雨夕和龙澈不曾想到会在半途中遇见奚风。
“澈,那边有个人,雨夕指向不远处的花从旁”奇怪,迷失林里,怎么可能有人敢进,当然,这时的雨夕忘记了奚风就在里面。
“走,我们过去看看”雨夕看见了,龙澈也就自然看见了。
其实吧,雨夕和龙澈根本就没见过奚风,自然也就不知道奚风长着什么样的模样,但可以肯定的是,奚风是一个少年。
雨夕他们离花从,也仅几步远而已,所以很快便到了跟前。可是,这是什么情况?面前是一个和雨夕差不多大的萌少年,可是,他的脖子上有伤。雨夕仔细观察了一番,给出结论来。
“若是不赶紧救治,恐怕会变成吸血鬼”
雨夕看向龙澈解释道:“吸血鬼自称血族。一个凡人要成为血族的一员,首先要经过“初拥”的历程。也就是说,他必须先被一名血族成员吸尽身上的血,然后马上接受该血族反喂食身上的血,并不是仅仅只是吸血后对方就可以变成吸血鬼,交换血液后才可变成为新生的血族。初拥往往带来非常强烈的感受,夹杂著惊惧与狂喜的情绪,这经过会使该血族永难忘怀。”
雨夕缓了一口气,继续说道:“一旦成为血族的一员,便获得“不死之身”。血族是异于人类的生物,身体组织会发生全然的变化。血族的牙齿可以任意抽长,虽然大部份的时候为了掩饰身份会隐藏起来。当血族吸血之后,便会用自己的办法令伤口愈合以掩盖痕迹,血族还可以利用体内的血来治愈自己,当受到伤害时,体内的血液会集中到伤处,伤口附近泛出紫红色,很快即能痊愈。同时,吸血鬼有着冰冷苍白的皮肤。血族也可以不用进食,但需要不断吸取鲜血。每当黑夜降临时,会对鲜血产生强烈的渴望,这种欲望的强烈程度,要比人类的饥饿感还要难受,咽喉就像撕裂般疼痛,逼迫自己不得不去吸食人类的血液,更可怕的是:他们还能够变身为蝙蝠,听说,吸血鬼总是和蝙蝠在一起,它们的周围通常有蝙蝠围绕,所以自身也能变成吸血蝙蝠。这就是与吸血鬼有关的全部资料。”
雨夕终于说完了所有关于吸血鬼的的资料,看向龙澈。
基本情况他们算是了解到了:“那我们该怎么办?”龙澈大概是了解到了,可是还不太清楚,不过也不要紧了。
这事情还真棘手,他们两人还要去找奚风,可面前的这个人?雨夕心中纠结。
不等龙澈回答雨夕,很弱的气息传了过来:“你们在这干什么,快快离去。”奚风感觉到了自己体内的变化,他太没本事了,竟然让一个小小的怪物给咬了一口。他亲眼见到过自己的同事们变成怪物的那一刻,所以不明所以的他,让雨夕他们速速离开。
“我们为什么要离开?”雨夕反问,她不明白,面前的这个人为什么不是喊着让他们救他,而是让他们离开呢。
“快离开,我感觉到自己快变异了,不然伤了你们怎么办?”奚风语气有些急切:“莫愁公子,我是见不到你了……”
雨夕和龙澈本来看着奚风的变化,听奚风这么一说,反倒感觉奇怪:“你认识莫愁公子?”雨夕问道。
“呵呵呵,他是我崇拜的对象,我是他的手下”奚风自嘲的笑笑:“可惜我无缘见他了!”
雨夕同龙澈对视一眼,原来这就是那个傻小子!
“呵呵呵…….”雨夕笑,这个奚风真的很不错呢:“澈?”
“嗯”龙澈也笑,只要还活着就好,这小子,算是命大。
既然寻到了奚风,雨夕他们也就不多做停留,这有一伤号不是。回去比来时快了很多,不等奚风反应过来,他已被带到了高空中。
“你们?”奚风话音未落,身体却有了异样,他不清楚自己在干什么,脑海中唯一存在的信息便是吸食人血。
见正好有一个人拉着自己飘在半空,奚风毫不犹豫的转向龙澈的脖子。也不管是不是认识他。
习武的人总是很敏感,尤其像龙澈这样的高手,所以不等奚风下嘴,龙澈便反应了过来:“夕儿?”
雨夕就在一旁,见情况不对,马上将袖中的丝线甩出,金线上面是有银针的故此,没等奚风挣扎,雨夕银针上的麻醉药便起了作用。
“吓倒我了!”雨夕道,若是刚才她慢了一步?雨夕简直不敢回想。
“没事了”龙澈看看跌倒在自己怀里的奚风,这小子!